移民签证拒签后,I-601豁免申请流程及周期

作者: 美签找大鹤 | 分类: 美国移民 | 从2005年开始研究各类美签,出入境风险规避
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参加美国移民签证面谈、或者K类/V类签证的申请者,如果因为某种特殊背景,拒签包括:欺诈与虚假陈述、曾经非法逗留美国、或者因为移民法212(a)(3)(D)条例等,很大概率会被拒签美国移民签证,不过也许美领馆会提供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豁免(Waiver)的机会。豁免所要递交的表格为I-601。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豁免申请人必须详细陈述被拒绝入境美国的理由以及合格亲属(qualified relatives)因为申请人不能入境美国而面临的极端困难,美国移民局会综合考虑所陈述的情况和证据,批准或拒绝I-601豁免申请。只有移民局批准了I-601申请,才有机会重新获得移民资格、获得签证。

申请人去世了,I-601豁免仍被批准

作者: 美签找大鹤 | 分类: 美国绿卡 | 从2005年开始研究各类美签,出入境风险规避
案例:大鹤的客户王太太(化名)来自香港,当时她父亲已经是70岁高龄,患有二型糖尿病等很多年纪大的人都容易出现的病症。她为了能够照顾父亲,2003年从香港来到美国,在她本人旅游签证过期后,她仍旧需要留在美国她父亲身边继续照顾她父亲。王太太经朋友推荐找到美国签证找大鹤帮助她,在了解了她的情况后,首先基于她父亲是绿卡的身份为她递交I-130亲属申请并获得批准,因为按照她当时的情况无法在美国直接调整身份,大鹤仔细分析了她的现状认为:她应该具备豁免绿卡的条件即I-601A豁免,因此大鹤建议她等移民排期到了后并递交I-601A豁免,然后等待豁免批准后继续通过她父亲申请她的I-130到美国驻香港的领事馆签证就可以拿到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