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如何处理?
How to deal with foreigners who have been disqualifi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应吊销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For foreigners whose residence qualification has been cancelled by the Chinese public security organ due to violation of Chinese laws, the employer shall terminate the labor contract, and the Shenzhen Municipal Bureau of Foreign Experts Affairs shall revoke their Foreigner Work Permit.
2000/11/9 | Tags: | 中国绿卡 | 查看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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