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0月,纽约州成为美国最后一个允许无过失离婚的州。从此,纽约州离婚诉讼中分成有过失离婚与无过失(No-Fault)离婚。
离婚的条件有:
1. 一方对另一方有不人道之待遇,包括家暴或精神折磨,如冷暴力
2. 夫妻一方遗弃另一方一年以上,重点是要主观意识的遗弃。而拒绝发生性行为一年以上,也默认为主动遗弃,构成离婚条件
3. 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在监狱中坐牢三年以上,另一方可提出离婚
4. 一方通奸
5. 法院下达分居判决后一年后,可申请离婚
6. 双方当事人签署分居协议后满一年以上
7. 夫妻间关系有重大不可逆转的关系破裂至少六个月以上
美国纽约的有过失离婚顺序:原告必须先证明有过失的离婚理由存在,才能谈财产分配与孩子监护权,之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而上述第7点是纽约离婚的无过失理由,无过失离婚的顺序是:只有在双方解决其他相关财产分配以及监护权问题后,只要双方都同意签字,法院就会判定离婚。
美国纽约的无过失离婚,所有的相关争议像是财产分割丶小孩的监护权或探视权等,都必须先行达成协议。不想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在这些议题上故意拖延。不过不用担心,如果双方不能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法院最终会进行考量和安排,然后判决离婚,而不是无限期拖延下去。无过失离婚还通过了暂时性赡养费的推定准则。虽然不能适用在永久性的赡养费上,暂时性的赡养费通常由收入较高者负担,但法院会依实情调整裁定。而当对方不肯签字时,采用有过失离婚理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只要证明对方有确切过失行为,即可离婚。最常见的是对方失踪,而如何证明对方失踪是有技巧的。
2003/10/13 | Tags: | 美国法律 | 查看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