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拒签马上再签成功?普通人去美国需要什么条件?最容易过美国签证的人?美签什么都没看就拒了?拒签一次第二次要等多久?去美国最容易的方法?容易被美签拒的户籍地?美国移民局细化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理标准:新版EB1A申请标准有哪些?新版采用更系统的方法来评估申请人的整体资质,而不仅仅是基于特定的条件,在美国移民局(USCIS)最新发布的职业移民EB1A类别申请的政策指南中,移民局首次对于EB1移民的每一项标准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和示例,并且给出了有利于STEM领域申请人说明。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新版政策指南强调,移民官员在审理过程中将采用更系统的方法来评估申请人的整体资质,而不仅仅是基于特定的条件。大鹤请大家先看看移民局对EB1A申请资格的更新(在旧版的EB1A申请中并未出现该要求)。下图是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1、申请人需要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的能力,这项能力已经被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所证明,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证明文件(证据)在该领域得到认可。该条件说明,申请人要在长时间内获得该领域的认可,但并不代表这对申请人的年龄有要求。
2、申请人进入美国后,需要继续在具有非凡能力的领域工作。也就是说,申请人在获批绿卡后,赴美工作时,其从事的工作不能随意更改。
3、申请人进入美国后,将在未来为美国提供利益以及自我价值的贡献。在旧版的EB-1A申请中并未出现该项申请资格,从今年开始,EB-1A杰出人才也将“对美国有国家利益”计入对申请人的审核中。
大鹤请大家再看看移民局对EB1A“审核两步骤”的说明,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审核申请人是否为“杰出人才”,必须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该人获得了国内或国际赞誉;
● 该人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得到了认可。
申请人可通过以上两个方式(二选一)申请。
美国移民官如何分析申请人所提交上来的材料以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归类为“具有非凡能力”的人呢?
通常以:两步证据审查法来评判。
第一步:评估证据是否符合监管标准:通过优势证据确定申请人提交的哪些证据客观上符合适用于该类型证据的监管描述参数(称为“监管标准”)。
第二步:案子最终确定:在考虑整个请愿书以进行最终案情确定时,在移民分类所需的高水平专业知识的背景下,一起评估所有证据。
新版的EB1A申请指南对十条标准都提供了非常具体的要求,采用了长篇幅来解释。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解读每一个标准的具体更新内容,以及合理的解释。
标准1:获得国家或国际级奖项,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在此条款中,要明确:
第一点:获奖人应是申请人本人,而不是所在公司/单位/部门/雇主等。
第二点:申请人获的奖项应是在申请人的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国内或国际认可的小奖或大奖。通俗说,就是要是专业出口的有分量的奖项。
那么,什么样的奖项是被美国官方承认的呢?主要是有以下三点,当然,也不仅仅限于这3点:
✔️国家知名机构或知名专业协会颁发的奖项;
✔️某些博士论文奖;
✔️某些奖项旨在表彰在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会议上发表演讲。
标准2:行业协会会员
正式加入某些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是首选;另外,如果申请人满足获得某行业协会或组织的研究基金,也算符合要求。
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另外,重点关注申请人的会员级别、协会的入会标准及入会程序。如果在协会中担任职务,以及入会要求中是否有需要成员有重要和持续的贡献,也是很重要的考量点。另外,入会程序,比如是否要求提名,是否由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专家评定入会资格。
那么,哪些是明确不符合要求的协会成员呢?美国移民局也列举了:
达到一定年限就可入会的协会;
缴费就可入会的协会;
职业中强制性要求加入的协会(如工会行业协会等等)。
标准3:媒体报道,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以往EB1A的媒体报道材料需要递交纸质版,因此像电台、电视台采访类的报道就无法作为申请材料入选。而这次更新扩大了媒体报道的形式,明确说明了关于申请人及其工作成果的音频或视频报道,提供文字版记录也是可以的。
另外,在内容上也做了更新,不再要求全篇报道只围绕申请人及其工作,也可以是:
对申请人行业发展情况的报道,只要有提到申请人和他的工作,也可;
对于申请人所属团队研究的报道,只要提到申请人,及申请人在工作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也可。
另外,移民官审核时会考量报道的媒体平台是否属于专业出版物、行业主流刊物或主流媒体,考量其受众对象、发行量、读者或观众数量等。
标准4:行业评审,(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部分,新政策的态度是放宽。在过去的比赛评审、期刊评审之外,还指出对提交到相应领域学术会议的摘要或论文的评审、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对政府研究资金项目的评审,也符合要求。但需要评审过程是真实的,需要由现场照片,现场评审意见等证明材料,仅仅提供评审邀请函是不被认可的。
标准5:原创贡献,(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一部分,移民官主要审核的是申请人是否是原创,以及成果是否有重大意义。不管是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还是开发的专利技术,如果引起了该领域的其他研究人员对其重要性的广泛评论或商业化的证据等,是有利的证明材料。虽然EB1A只认已经完成的材料,如果是还在申请中的专利,需要额外提供详细的推荐信,来证明个人贡献的原创性。一句话,如果是该领域厉害的角色来肯定你或推荐你,那么分量和价值就可以很好地体现了,当然,这些信件需要具体详实地说明推荐理由和研究成果对于该领域的意义等关键要素,还需要阐明作者的研究及专业领域。
标准6:学术文章,(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部分除了认可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之外,本次也增加了“在国内或国际知名会议上发表的会议演讲”这一情况。当然,这个知名会议的专业领域分量及重要程度是移民局考量的关键要素之一,同时目标受众以及发行量和读者群等都是考量的要素。
标准7:艺术展览或展示,(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项条件变化不大。不过这次移民局明确指出线上和线下的展出或活动都是符合申请要求的。
标准8:领导职务/关键职务,(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一条关键之一在于是否是“领导或关键职位”。具体可以是知名公司领导角色,也可以是知名学术机构担任高级教员或高级研究职位、在研究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在杰出组织的重要委员会成员等。当然,另一个更关键考量因素是,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以及所作出的贡献。所以,即使申请人并不担任领导职务,但作出的贡献巨大,也符合条件。当然,这里的贡献并不是自己描述,而是需要雇主提供相应的内容非常详实有力的证明申请人实际工作能力和重大贡献的具体论证。
另外,机构的知名度(规模、成立时长、客户群规模、公司媒体报道等)也是移民局的考量因素。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是否能获得资金资助是评判公司是否卓越的考量点。比如企业目前所处的阶段和所在行业常规获得融资轮数相当,就可符合要求。
标准9:高收入,(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纳税申报表、工资报表或其他能证明过去工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
2、劳动合同,offer,或其他可以证明未来工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
3、行业薪酬数据或报告。
关于论证申请人收入高于同行平均标准,移民局给了2个可参考的网站:
The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Overview of BLS Wage Data by Area and Occupation;
The Department of Labor's Career.
移民局在评估申请人的薪酬与薪酬报告中的薪酬是否匹配时,参考如下因素:
✔️职业描述是否准确且细分。宽泛的或包含多个细分领域的职业描述是不符合要求的。例如,“导演和制片人”被认为是一种跨行业的细分类别,而采用广泛的职业数据(包括电影导演和广播节目制作人等不同的职业)去证明电影导演的薪酬水平是不准确的;
✔️薪酬报告的可靠性。一些网站提供的工资数据报告,如果调查范围太小,或者数据不可信,那么这类报告也是不被认可的;
✔️所在地和货币种类。移民官会根据申请人所在地的平均收入情况考虑申请人的薪水是否显著偏高,而不是简单地将工资转换为美元,然后查看该工资在美国是否被认为高收入;
✔️计薪方式。不同的计薪方式,需要按照不同标准来衡量。如一些工作是时薪制,计件制或按年计算的,需要考虑如何使用统一的实际薪酬与薪酬报告中的计量标准。
标准10:艺术上的商业成功,(下图为大鹤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截图)
这条变动不大。主要考量的是申请人在艺术方面的商业成功,比如销售量和票房收入。
⚠️以上是政策指南中EB1A的10条标准说明,新的政策指南为申请人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帮助大家准备更合适的证明材料,同时也指导移民官员更加全面和细致地审查申请。
医生可以申请美国移民吗?从中国内地直接”申请EB1A/NIW!
2002/12/30 | Tags: |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 查看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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