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虽然没有像加拿大那样有硬性强制要求永久居民必须居住满一定的时间才能维持住PR身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移民监”),但对于绿卡持有人的离境时间却有相关规定。
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外籍人士如果要成为美国居民(获得绿卡),必须要有把美国当做家的意图。也就是说,如果移民局发现绿卡持有人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移民身份,并没有实际的移民需求,那极有可能会认为这个人有意放弃永居权。
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单次离境时间超过6个月的,再返回美国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登陆,并且海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取消绿卡持有人的绿卡。
如果在不申请返美证的情况下,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则被视为放弃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
海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没收其绿卡。当然,绿卡持有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丧失意图,比如说明自己是因为疾病或者其它客观因素造成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返回美国,证明自己想要永久居住在美国的想法并未发生改变。
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离境美国6个月以上,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
回美证,英文叫Re-entry Permit ,学名旅行证,又常被称为白皮书,像护照一样大,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地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的绿卡持有人(包括美国永久居民和有条件限制永久居民)使用的证明文件,便于重新入境美国且不影响其绿卡身份。
回美证是签发给美国永久居民和有条件限制永久居民的。适用于想要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的合法永久居民或附有条件的永久居民。如果你是一个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那么至少有三种情况比较适合申请回美证:
(1)要在国外6个月或以上;
(2)连续两年中将有 6 个月以上在国外;
(3)已经收到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对你做出的放弃身份风险的警告。
申请人可以通过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31表格来申请回美证,同时提交护照复印件、照片,以及房屋租赁/购买合同、子女在美国的学校注册文件、报税表格、银行账户、车/船/其他财产、购买的企业等证明美国居住意向的文件。
一般申请递交一个月内,即可收到移民局通知,签发的受理函;随后几周内,申请人将收到一个参加生物识别预约(打指模)的通知,如不能出席打指模将导致回美证申请被拒。申请人参加生物识别预约后即可离开美国。
回美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如持有有条件绿卡,回美证有效期则为有条件绿卡失效日),回美证签发日起,2年内必须返回美国,否则回美证失效将导致入境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了回美证就一定能保证再次入境美国吗?当然不能。无论是回美证还是绿卡,都无法保证离境后一定能够再次入境美国。但却是官方很有力的文件来证明您的留美意愿及身份的合法性。具体能否入境还得进一步通过美国边境海关的检查,由他们的裁量来决定。
美国入境处的官员有权拒绝任何永久居民重新入境美国,如果他/她认为该永久居民放弃了长久居住美国的意向,或该居民有传染性疾病,或该居民从事了犯罪、不道德行为或其他违背了移民法的不良行径等。
2012/8/6 | Tags: | 美国绿卡 | 查看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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