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签代办:ESTA申请和美国签证有什么区别?
ESTA批准不是美国签证。在必须使用签证的情况下,ESTA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游客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他/她可以该签证目的进入美国,不需要额外的ESTA 批准。ESTA是旅游授权电子系统的缩写,与任何形式的美国签证是完全不同的旅游授权类型。这意味着您必须在进入美国前确定您的旅行计划并提交一份ESTA申请或申请签证。
首先必须了解,只有豁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可以申请ESTA并免签进入美国。豁免签证计划:安道尔、匈牙利、新西兰、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奥地利、爱尔兰、葡萄牙、比利时、意大利、圣马力诺、文莱、日本、新加坡、智利、韩国、斯洛伐克、捷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丹麦、列支敦士登、西班牙、爱沙尼亚、立陶宛、瑞典、芬兰、、卢森堡、瑞士、法国、马耳他、台湾、德国、摩纳哥、英国、希腊、荷兰、波兰
如果您不是豁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您无法申请ESTA,这意味着您必须申请一个合适的签证类型。但如果您是VWP国家的公民,您应在进入美国前申请一个ESTA 。您应记住的是,即使您符合ESTA的资格,想要免签进入美国仍须遵守一些规章条例。这些是由VWP制订的规章。
为了继续享有使用ESTA进入美国的权利,您在境内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同时,您访问美国的目的应为旅游、中转或出差。并且您必须通过空路或海路进入美国!从您的ESTA 获批的那一刻起,它有两年的有效期或者以您的护照到期日为准,取决于两者中居前的那个日期。在这两年内您可多次访问美国,但是每次停留不得超过90天。如果美国边境管理怀疑您使用您的ESTA作旅行、中转或出差之外的其它用途,您将无法进入美国。这意味着即使拥有ESTA也不总是保证您能进入美国!
2003/10/26 | Tags:ESTA申请,美国签证 | ESTA | 查看评论(0)